桐梓县关于疫情防控风险人员有奖报告的公告
当前,国内多地相继发生输入性病例引发本土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最大程度保障广大居民健康安全,进一步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挥群防群控作用,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有奖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告范围
(一)近14天内,从风险地区(参照每日最新风险等级地区列表)、境外来(返)桐,未按规定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或未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措施的人员。
(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未满私自外出或参加聚集性活动的对象。
(三)与通报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重合有交集等隐瞒不报的。
(四)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且未落实管控措施的对象。
(五)私自接纳、容留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桐人员且隐瞒不报的对象。
(六)违规接诊发热患者、违规售卖“两抗一退一止咳”药物的各类医疗机构及药店。
二、报告方式
可采取当面报告、电话报告等方式进行。报告人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镇(街道)及时报告,报告人应提供被报告对象姓名(机构名称)、现居住地址(机构所在详细地址)等详细情况。
三、奖励标准
报告线索经查证属实后,按-元不等进行奖励。
四、相关要求
(一)同一线索,两人及以上提供有效信息的,奖励第一报告者。
(二)区域疫情风险等级以国家卫健委即时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三)受理机构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报告人的个人信息、报告内容实行严格保密。
(四)报告范围内所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报告奖励范围,亦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奖励。
(五)对恶意反馈、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报告电话
娄山关街道:海校街道:
燎原镇:楚米镇:
花秋镇:26885狮溪镇:26745
官仓镇:九坝镇:
高桥镇:26875木瓜镇:26715
新站镇:26845水坝塘镇:26735
尧龙山镇:夜郎镇:
风水镇:羊磴镇:26725
坡渡镇:容光镇:26895
松坎镇:26835茅石镇:26815
芭蕉镇:26755大河镇:
小水乡:黄莲乡:
马鬃苗族乡:26825
桐梓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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