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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全省城乡居民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6.8%,增速比上半年加快0.9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增速(3.9%)快2.9个百分点。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名义增长4.8%,增速比上半年加快0.8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名义增长8.1%,增速比上半年加快1.0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前三季度,88个县(市、区、特区,以下简称县)中,观山湖、南明、云岩、白云、乌当5个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元;开阳等59个县在元-元之间;其余24个县在元-元之间。88个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简单算术平均数由上年同期的元增加元,提高到元。
88个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均位于4.3%-6.2%之间。其中,67个县同比增速高于全省水平(4.8%),51个县同比增速超过5%,从江、岑巩、麻江3个县分别为6.2%、6.1%、6.0%。与上半年比,88个县同比增速均有所提升,其中七星关等42个县提升幅度在1个百分点以上。
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前三季度,86个县(按照国家城乡划分标准有关规定,年起南明、云岩不测算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白云、观山湖、乌当、花溪4个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元;红花岗等19个县位于元-元之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万元的县比上年同期增加西秀、平坝、金沙、凯里4个县;六枝等41个县在元-元之间;大方等22个县在元-元之间,最低的望谟为元。86个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简单算术平均数为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元。收入最高县与收入最低县的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3.64缩小为3.59,地区差异进一步缩小。
表2前三季度全省各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6个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均位于7.2%-9.0%之间,43个县同比增速超过全省水平(8.1%),其中榕江增速最高,为9.0%;“9+3”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简单算术平均数为8.5%,高出全省水平0.4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比,除黎平同比增速与上半年持平外,其余85个县同比增速均较上半年有所加快,其中织金等34个县提升幅度在1个百分点以上。
城乡居民收入比不断缩小
前三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快3.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44,较上年同期缩小0.11。
与城镇居民收入比,86个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均高于城镇,其中盘州等41个县高出差额在3.0个百分点以上,农村居民收入以更快速度增长,城乡差距正在进一步缩小。
86个县城乡居民收入比与全省比,修文等60个县城乡居民收入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玉屏等36个县收入比位于2-3之间,白云、乌当、观山湖、花溪4个区城乡居民收入比低于2,分别为1.60、1.72、1.74、1.94。与上年同期比,86个县城乡居民收入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望谟等26个城乡居民收入比较高(>3)的县,均比上年同期缩小0.10以上,城乡收入差距呈现逐步缩小趋势。
总的来说,全省以脱贫攻坚为引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抓紧抓实贫困劳动力就业务工、消费扶贫等工作,在全省“三变”政策不断释放红利,带动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净租金等收入较快增长的引领下,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注入了新动能。
来源:贵州省统计局、贵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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