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遵义市法宣办遵义普法之窗收录于话题#法治乡村建设2个
坚持示范创建引领
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3月29日至4月1日,省级实地验收第二组组长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副处长姜楠率贵阳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杨娟、黔东南州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刘嘉懿、省司法厅普法处工作人员陈俏丽一行4人深入我市对申报的省级第六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检查验收,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顶鑫、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何超彬,市法宣办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图为省级实地验收第二组参观汇川区沙湾镇安村村办公阵地。
省级实地验收第二组深入汇川区、红花岗区、习水县、桐梓县、务川县、凤冈县,通过实地走访,感受当地法治氛围,查看工作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此次涉及实地验收的村(社区)紧紧围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的基本内涵,建立健全“五民主三公开”制度,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培育“法治带头人”、培养“法律明白人”,着力增强村级组织战斗力,着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观念,促进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图为省级实地验收第二组查看习水县坭坝乡南天门村工作资料。
近年来,遵义市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蓬勃发展、方兴未艾。截止目前,遵义市已创建命名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有个村(社区)获得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表彰,有21个村(社区)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表彰。我市共有个村(社区)申报创建省级第六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级实地验收第二组实地抽查其中16个村(社区)。省级实地验收组第二组对此次实地验收工作给予高度肯定,指出遵义市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上基础扎实,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发挥职能职责,希望进一步巩固、完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建设各项内容,准确把握“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等内涵,做好村(居)规民约制定,做到内容、程序合法,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坚持示范创建引领,夯实社会治理基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原标题:《坚持示范创建引领夯实社会治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