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贵州省检察院印发《贵州省检察机关“检察官走基层”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检察官走基层”活动。
按照此次活动要求,今年3月至11月,贵州省检察院要对全省88个基层院、各市(自治州)院对所辖基层院实现“一对一”全覆盖。到今年12月,省院、各市(自治州)院要对“检察官走基层”活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全面梳理、查漏补缺,深化巩固拓展成果。
活动开展以来,贵州省检察院发挥带头作用,派出10名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负责薄弱基层检察院,61名员额检察官各自负责一个基层检察院。活动方案设计“一院一台账”,围绕重点工作梳理出6个方面29个着力点靶向发力,让省市两级检察院有针对性帮助基层破解难题。
“目前,全省80%左右的检察人员在基层,90%左右的检察业务在基层,可以说,基层检察工作是全省检察工作的基石,只有把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做好做实,才有更加稳固的基础和更加广阔的空间。”贵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检察官“走基层”,帮助基层检察院补齐短板弱项、提升素能质效、塑造特色亮点,带动基层乃至全省检察系统整体建设水平的提升。
建章立制明晰目标
5月13日,由黔南州罗甸县检察院承办的督促履行盲道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列入10件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一。据悉,该案也是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承办该案的“走基层”检察官正是黔南州检察院检察长金海雁。“为将该案办成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精品案、典型案,我对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还存在证据调查不全面、未充分征求残联意见等问题,整改补充相关证据后,我们的起诉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金海雁说。
据悉,为确保此次活动走深走实,《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步骤等相关内容。其中,明确省市两级院全体员额制检察官“走基层”,帮助基层院补齐短板弱项、提升素能质效、塑造特色亮点。
《方案》要求省院、市(自治州)院检察人员到基层院办理案件、走访调研,要通过示范引领,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带动整体建设水平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对基层院进行“问诊把脉”,有针对性帮助基层院解决突出问题,真正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帮助总结经验、选树典型。
同时,《方案》还对检察官“走基层”的六项目标任务进行了明晰,包括办理一批案件,要到基层院领办案件,自觉践行“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培育一批案例,充分发挥好案例指导办案、释法说理、教育公众、警示社会等作用;总结一批经验,通过多种途径激发基层院创新潜力、总结基层院先进经验、推广基层院创新做法;解决一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总结运用好第一批薄弱基层院脱“薄”经验,为基层院办实事解难题;形成一批机制,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带动提高基层院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带回一批课题,从事实证据把握、法律适用、争议难点焦点、法理阐释、法庭抗辩等方面发现有价值的课题,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
贵州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余敏说:“此次‘走基层’活动,涉及人员之多、范围之广、任务之重,在贵州检察机关历史上还属首次,其目的就是通过上下联动的方式,让上级院检察官‘感同身受’基层院的具体工作,加强联动、互通有无,确保‘强基建设’‘强检建设’落到实处,进而推动检察工作质效提升。”
换位思考释法说理
6月,遵义市习水县某中学一名学生在校坠楼身亡,学生父母将学校和班主任老师诉至法院,此案经历了一审、二审判决后,学生父母始终不服,选择向习水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接手此案后,贵州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走基层”检察官王倞带领遵义市检察院检察官李彩芳、习水县检察院检察官穆钱英等人组成办案团队,依法调取卷宗审查后又采取面对面交谈、询问当事人等方式,迅速全面掌握整体案情。
随后,该团队又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为听证员,邀请习水县教育局领导、习水县第一中学、第八中学老师等参与旁听,引导双方围绕议题焦点进行说明。
案件基本事实和当事人诉求已经清楚,关键是申请人的“丧子心结”仍未解开。当晚,王倞、李彩芳、穆钱英来到申请人夫妇家中,站在同为人父人母的角度,用以心换心的方式释法说理,终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为确保“走基层”活动发挥实效,《方案》明确规定,“走基层”检察官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省院各项纪律规定,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或对等陪同,不影响基层院正常工作,不增加基层负担,严守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在活动中走形式、搞变通、弄虚作假。
“通过‘走基层’活动,让各级检察院、检察官之间能通力协作共同办案,进而换位思考推动业务开展,这也是贵州省检察院启动本次活动的初衷所在。”贵州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董昕说。
保护民生提升质效
贵州省威宁县,80%以上地区海拔超过米,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及气候条件使这里十分适宜蚯蚓的生长繁殖。然而,自年下半年开始,威宁涌入了一批不速之客,他们带来电击设备教给当地村民使用,形成了一条捕杀、收购、加工灰色利益链,蚯蚓生存状况岌岌可危。
今年70多岁的王老汉面对检察官这样说道:“被他们电击的地方,草长不好,我现在养了十几头黄牛,就担心哪天蚯蚓被打完了,草不长了,我连放牛的地方都找不到了。”
“因为现行法律法规并无对蚯蚓生态价值的保护规定,此前,当地各执法部门想介入,但却面临于法无据的尴尬。”毕节市检察院赴威宁“走基层”检察官林江介绍说,“得知此事后,我们当即作出决定,联合县级院多次走访环保部门‘取经’,同时对加工点突击检查,提取物证、询问当事人、固定证据,最终决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威宁县检察院对电击、收购、加工蚯蚓已立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发出公告两件。目前,威宁县已出台禁捕蚯蚓公告。
蚯蚓得到了保护、生态平衡得到了维系、民生权益得到了保障,其实,在这次“走基层”活动中,像这样通过两级检察院检察官共同参与办案、保障民生的案例还有很多。据统计,检察官“走基层”活动开展至今,共计为群众办理民生实事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份。
傅信平表示,贵州检察机关将以“走基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省级院对下工作指导,更好发挥检察一体化体制优势,提升检察机关促进社会治理质效,筑牢基层根基、释放基层活力,持续推进新时代基层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夯实贵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高质量建设年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更高水平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为全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法治日报王家梁胡特旗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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