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四、考试
1、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闭卷考试),试卷总分值为分,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下者一律不予聘用到县城学校。
2、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报考职位学科类别对应专业知识。由县教育系统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命题。
3、笔试时间:年8月12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考调职位学科类别名额1:1的比例,分学段、分学科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政审对象。并在习水县教育局公示栏予以公示。
五、考核(政审)
(一)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者,由县教育系统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政审)。
(二)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教育系统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参考人员的考调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4、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舞弊的;
5、经县教育系统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
六、公示
考核(政审)结束,将对考核(政审)合格者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拟调对象,在习水县教育局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凡是拟调人员在公示期间有不良反应和举报的,由县教育系统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组织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拟调条件的,取消拟调资格,参加该学科的考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政审),确定递补拟调人员。
七、聘用与管理
1、公示期满,对拟调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按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考生自动放弃拟调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2、拟调人员在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按时到岗的,作自动弃处理,取消拟调资格,且不再递补。
3、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到一年的试用期合同,试用一年期满,考核不合者一律退回原编制单位。
八、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接受社会各届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在考调工作中,将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考生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监督-(县纪委第五纪检组)、-(县教育局党建办)。
九、未尽事宜由习水县教育系统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本方案由习水县教育系统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习水县教育系统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