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色诗词悟爱国情怀习水县纪委监委开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近日,习水县纪委县监委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暨七月党组织活动,邀请习水县第一中学教师黄霞开展以“读红色诗词悟爱国情怀”为主题的红色革命传统教育。

黄霞将红色诗词分为“恰同学少年”、“侠骨柔情”、“星火燎原”、“战地黄花”、“而今迈步从头越”、“人间正道”等六个篇章,向参会党员干部诵读并鉴赏了二十余首来自毛泽东、叶挺、何敬平等革命先烈脍炙人口的红色诗词。带领党员干部们回顾红色历史,领略先辈革命风采。

一名纪检干部感慨,“通过黄老师精彩绝伦的品析,我意识到我们虽不能要求自己像毛主席那般‘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但可以要求自己脚踏实地,用心工作,把每件事做好、做到极致!”

“我骄傲,我是中国人!我们就是飞天,飞天就是我们;我们就是通天塔,通天塔就是我们……”黄霞老师还同在场的党员干部们分享了由首届中国十大诵读艺术家于同云带来的《我骄傲,我是中国人!》诗歌朗读视频,将此次红色传统教育气氛推向高潮。许多干部在欣赏时不禁热泪盈眶,油然而生一股民族自豪感。  在红色文化的熏陶下,习水县纪委县监委全体党员干部在党总支书记王玉光同志的领誓下重温了《入党誓词》,回忆入党时的初心。“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必将传承红色基因,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履职尽责。”一名干部由衷说道。

随后,习水县纪委县监委还邀请到习水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黔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范美林作《民法典》专题讲座。范美林同志分别从《民法典》各编讲解了民事法律体系一些新的重大变化,结合自身执业的见解认知和生动鲜活的案例评析,对《民法典》作了全面细致的解读。三名纪检监察干部也分别围绕《民法典》相关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就“纪检监察干部学好用好民法典,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作了深刻的发言。

习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建生要求,“开展红色文化传统教育,不忘来时初心;自觉带头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行稳致远。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民法典》,自觉把《民法典》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各项工作全过程中,认真履职,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通讯员周利

编辑徐春燕

编审陈富强王其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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