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安全生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热忱欢迎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县安委会接到举报后,将第一时间组织督查检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生活居住环境。

举报受理单位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以任何方式公开或泄露举报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违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自己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干扰正常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受理单位:绥阳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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