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遵义市暂停社保和医保业务办理的
公告
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遵义市人社局、遵义市医保局将于年12月28日12:00至年1月2日8:00期间,对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停机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机期间全市范围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关系转移、费用结算、异地就医备案、社保局中心端报销等业务暂停实时办结。业务恢复实时办结时间为年1月2日8:00。
二、停机期间全市所有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药店)暂停联网刷卡结算(含省内、跨省联网异地就医结算业务)。业务恢复实时办结时间为年1月2日8:00。
三、停机期间确实发生慢特病门诊购药的,可凭发票(发票日期必须是年12月28日12:00至年1月2日8:00)及相关单据予以手工报销。
四、停机期间参保人因病住院结算方式
(一)参保人员入院日期在年12月28日之前,出院日期在年1月2日以内,参保人员可以垫付12月28日后产生的住院费用,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也医院办理结算业务。
(二)参保人员入院日期在年12月28日之前,出院日期在年1月2日后,参保人员需待系统恢复后,在医院办理结算业务。
(三)参保人员入院日期在年12月28日至年1月2日之间,出院日期在年12月28日至年1月2日之间,参保人员需先期垫付住院费用,待系统恢复后,在医保经办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业务。
(四)参保人员入院日期在年12月28日至年1月2日之间,出院日期在年1月2日之后,参保人员需待系统恢复后,在医院办理结算业务。
(五)停机期间,遵义参保人在异地(遵义市统筹区外)产生的就医费用,参保人员可待系统恢复后,医院结算;也可先期垫付费用,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业务。
(六)停机期间暂停办理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
五、年1月1日起,社保网上办事大厅、遵义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