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妻子熟睡之际遭到丈夫电击差点丧命,

贵州遵义,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杀妻案。女子熟睡之际被丈夫电击。妻子陆某坚决要和余某离婚,可余某始终不答应,两人的矛盾愈演愈烈。年7月18日,因岳母李某某受伤,被告人余某、妻子陆某和女儿便一起前去习水县官店镇官店村上寨组看望。7月19日晚上,余某和陆某商量能不能不离婚,可陆某态度很明确,直接拒绝了他,坚决要离婚,心灰意冷的余某见妻子已无法挽回,便产生了与她同归于尽的想法。

年7月20日凌晨,妻子陆某正在熟睡,余某在岳母李某某家里找到了一根电线板,随后余某给电线板接通了电源,想直接把妻子陆某电死。

可天不随人愿,当余某对陆某实施电击的时候,突然电路跳闸了,可余某以为妻子陆某已被电死,妻子走了,余某也不想活了,想通过跳楼、跳河等方式自杀,然而最终没成功。

年7月21日余某被刑事拘留,7月30日被执行逮捕。

10月27日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习水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陆某所受电击损伤属轻伤二级。

事发之后,坚决要和余某离婚的妻子陆某,对于余某想要致她于死地的电击行为,不愿意再深究下去,还为余某出具了书面谅解书,对余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希望法院能够从轻从宽处罚。

贵州省习水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余某利用电击的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轻伤二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余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被害人陆某出具了书面谅解书,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为此,建议判处被告人余某犯故意杀人(未遂)罪,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

熊猫有看法

为了不让妻子和自己离婚,就选择杀死妻子,这种男人太极端太可怕。妻子陆某可以说是菩萨心肠了,要是没有跳闸,她就活活被余某电死了,就这样她还能原谅余某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婚姻自由不止包含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当夫妻感情破裂,家庭无法维持的时候的,一方有权利要求离婚,不能协商离婚的,可以起诉离婚。离婚的权利同样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回到本案中来,在妻子陆某坚持要离婚的情况下,余某的再三挽回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的了,有时候选择在适当的时间离开对方也是一种爱,如果妻子陆某真的被他电死,而他也要被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那他的孩子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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