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习水县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不起诉公开宣告、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等检察办案活动,切实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不断加强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
11月2日,习水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一起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程序进行现场监督。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就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说明,阐述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当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人民监督员认为,不起诉公开宣告不仅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还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提高了案件办理透明度和公正性,也保障了人民监督员依法参与知情权。
同日,习水县检察院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庭审前,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庭审注意事项,确保观摩活动顺利进行。庭审中,人民监督员认真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对公诉人出庭公诉的工作规范、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质量、庭审答辩等进行了零距离、全方位的监督。庭审后,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的庭审表现以及整体庭审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公诉人出庭规范,举证详略得当,质证思路清晰,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11月3日,习水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年第四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该院副检察长袁继承表示,希望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质量和办案活动提出监督意见建议。
袁继承向人民监督员通报了习水县检察院年开展平安习水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随后,案件管理办工作人员介绍了《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组织学习了《贵州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详细解释了案件质量评查中每一项评查内容,并随机抽选了两件案件进行评查。人民监督员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查阅纸质卷宗、与检察官交流询问等方式,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查,并就抽评的案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随后,人民监督员到该院检察服务中心详细了解检察业务案件受理、流转和监管的全流程、各环节,通过司法规范化检查活动,更深入的了解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和流程。
下一步,习水县检察院将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重要渠道,让自觉接受监督成为常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依法能动履职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END-来源习水检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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