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确定了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拟命名一二三级文化馆名单,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监督管理处
通讯 三级馆(9个)
修文县文化馆
遵义市红花岗区文化馆
赤水市文化馆
安顺市文化馆
印江自治县文化馆
普安县文化馆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文化馆
平塘县文化馆
龙里县文化馆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网站
编辑李贝多
编审闵捷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