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九龙街道办事处
关于习水县东风湖国家湿地公园区域内坟墓搬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习水县东风湖国家湿地公园拟征地公告》(习府发[]47号),现将湿地公园建设范围内坟墓迁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东:朝阳社区牛脑组三八水库、龙洞坝至九龙寺;西:朝阳社区九龙组大新田、罗家坝至环北大道界;南:森管所、梨树湾至牛脑湾;北:大协组石灰厂至油构包。(详细区域以习水县东风湖国家湿地公园规划红线为准)
二、迁坟时间:年9月17日—年10月17日。
三、坟墓迁移补偿、奖励标准:料石坟补偿元、砌石坟补偿元,土、乱石坟补偿元,坟碑(单碑)补偿标准元/块,坟碑帽(连体)补偿标准元/块;按时迁移的奖励标准:料石坟奖励元,砌石、土石坟奖励元,土、乱石坟奖励元,坟碑(单碑)奖励元/块,坟碑帽(连体)奖励元/块。
四、自公告之日起,望坟主亲属带身份证或户口簿至九龙街道东风湖湿地公园项目部,办理迁坟事宜,逾期未迁移,按无主坟处理。
五、联系
习水县九龙街道办事处
年9月17日
总编/张元鸿
编审/何潇迪
编辑/凌秀芸
习水县对外宣传中心承办
投稿邮箱:gzxswxzx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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