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是推动建档立卡户脱贫增收的有力抓手,是最有效、最直接、最实惠的脱贫攻坚政策,习水县扶贫办紧紧围绕增加群众发展动力和增加收入为目标,抓住民主公开和专项检查两个关键核心,扎实抓好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
第一,严格执行“四到县”制度,提升工作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实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按照资金直达乡镇、权责匹配、规范运行、分类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扶贫部门负责资金计划分配、扶贫项目审批和实施管理,财政部门负责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任务,更能够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工作,解决了以往跑项目、争资金的卡脖子难题,大大提升了扶贫工作效率。
第二,严格“三公告一公示”,加强项目入库监督。将科学规划项目作为实施好项目的关键前提,在充分召开村民小组会、村民代表大会商议评议规划项目的基础上,严格村申报、乡审核、部门论证、县审定的程序,村、乡、县三级各公示10天后,县级再公告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系统管理。项目规划时还明确,无扶贫绩效目标的项目、未征求群众意见的项目不得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凡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切实把牢了项目入库的第一关。
第三,严格立项批复公开,加强项目审批监督。习水县扶贫办严格资金计划和项目申报指南下达后立即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需要,各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库中优选项目申报立项,经县级扶贫项目专家组评审通过并经领导小组同意立项的项目,县、乡、村三级也要同步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资金来源、项目内容、项目实施主体、带贫减贫目标等,充分接受监督。
第四,严格项目现场公开,加强项目实施监督。只有在阳光下运行,项目才能充分发挥扶贫作用。所有项目的实施都必须在所在村和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公开。到户类项目要在村所在地公示,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经营主体类扶贫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置永久性公示牌进行公示。所有项目公示的内容必须包括资金来源、项目内容、项目实施主体、带贫减贫目标和国家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和县扶贫办举报电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严格项目验收公开,加强项目验收监督。从年开始创新扶贫项目验收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所有扶贫项目独立进行审计和验收,更加促进了项目验收专业性和独立性,更客观真实地评价项目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县、乡、村三级同步开展项目验收公示,充分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严格抓实专项检查,抓好项目问题整改。开展专项检查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组成工作组联合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两次,县扶贫办经常性开展日常检查指导。扶贫资金是管理最严格的民生资金,扶贫项目是助推脱贫攻坚最关键的扶贫政策。年以来,省对县的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习水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排全省第一位。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扶贫项目,用好扶贫资金,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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