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临城深学笃行凝心聚力全力打造新时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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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深学笃行凝心聚力 全力打造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河北省临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卜宁昭

  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集结号”,发出了建功新时代的“动员令”。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我们描绘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蓝图,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和路线图,举旗定向,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作为一名基层院检察长,我将团结和带领全院检察干警,深入持续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高的站位、更新的理念、更实的作风,全力打造一支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切实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充分履行法律监督工作职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基层检察机关的智慧和力量。

  坚持筑牢政治忠诚,全面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

  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伟大变革、取得伟大成就,最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一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原文、悟原理,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二要灵活学习方式。通过召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网络培训、集体研讨,以及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转化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成为全体检察人员接续奋进的“动力源”“加油站”。三要做到学以致用。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聚焦关系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   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要牢记“国之大者”,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检察职能的切入点和发力点,以法治方式、检察作为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动态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早打小不松劲,促进长治长效。用心办理群众身边的“小案”,依法打击“盗抢骗”“食药环”以及教育、养老等领域犯罪行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服务等手段,为市场添动力、增活力、强化法治支撑。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细化实化服务举措,开展检企共建,开通绿色通道,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全面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助推创新驱动发展。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研究金融风险防范及犯罪防治工作,与金融、公安等部门构建涉金融类犯罪案件移送、信息交流机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针对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案件进行案件会商,形成打击金融犯罪的合力。四是推动源头治理。严格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升检察建议质效,加快推动以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转变,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坚持深耕主责主业,切实扛起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大责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23次提到了“法治”,突出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治工作的高度重视。报告中还特别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也赋予了更重的责任。

  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使命。要坚持“从政治上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与时俱进更新法律监督理念,优化监督方式,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灵活运用监督智慧和手段,破难题、解新题,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一是做优刑事检察。持续实行刑事案件“捕诉一体”,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当好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二是做强民事检察。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突出监督精准性和实效性。三是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扎实开展“加强行政检察,坚持司法为民”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切实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和“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生态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办案力度,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坚持从严治党治检,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进入新时代新征程,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提出更高要求,检察队伍建设应主动跟上,必须持之以恒以“三个务必”和“永远在路上”的清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一是要抓好政治引领。持续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基因,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要抓实业务能力建设。持续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各类培训活动,强化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干警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加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等同堂培训,凝聚司法共识,统一执法标准。健全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深化推进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与司法公正。加快数字检察建设,注重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学习运用,以“数字革命”驱动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抓紧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落实好“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促进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维护检察机关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合力推进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临城县检察院组织召开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联席会。

  今年以来,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不断创新实践路径与服务模式,成立以县检察院、团县委为主体,县妇联、县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为成员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专项工作组,建立多项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司法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六大保护”有机融合、协同发力,合力共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

  临城县检察院与团县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畅通联系渠道,加强信息共享;该院与县妇联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县教育局共同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该院引入专业社工、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对进入捕诉程序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员,开展心理疏导、社会调查、个性化帮扶等工作,打造家庭教育指导站、未成年人社工服务中心、观护帮教基地“三个平台”,积极为罪错未成年人顺利融入社会提供服务保障。截至目前,该院先后将7名不捕、不诉及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交由观护基地进行考察帮教,联合妇联、团委等部门对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20余人次。

  下一步,临城县检察院将通过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社会支持体系力量优势,不断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有效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李林兵 马迎晓)

多举措抓实财产刑执行监督

  “这是本月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刑裁判、立案和执行情况统计表,请互相核对……”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与法院建立财产刑移送立案执行动态信息共享机制以来,每到月底,双方安排专门人员对办理的财产刑案件逐案、逐人、逐额进行双向核对,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有力增强检察监督的针对性、时效性。

  近年来,临城县检察院在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中,从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入手,深入拓展监督领域,多举措抓好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该院案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该院建立健全内部一体化协作机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刑事检察和案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形成全院“一盘棋”格局。刑事检察、案管部门在收到涉及财产刑执行案件的裁判后,在录入信息系统的同时,会第一时间移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建档、监督,通过线上数据筛查和线下档案核查相结合,确保财产刑裁判%纳入检察监督范畴。

  该院坚持全面监督、重点监督和个案监督相结合,采取核查大数据平台、实地走访、现场调查等方式,每季度开展一次“清仓见底”的全面监督,突出立案、执行活动、变更执行、终结执行、上缴处置等“五个关键环节”,尤其是对涉黑涉恶、职务犯罪、金融犯罪、生态环境领域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等5类案件进行重点清理审查和跟踪监督。对履职中发现的财产刑执行不到位、不规范问题及线索,按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模式,及时研判,确保发现一起、监督一起。

  此外,该院结合社区矫正监督和驻所检察工作,向社区矫正对象和留所服刑罪犯中判处财产刑人员进行普法宣传和释法说理,教育规劝其主动履行财产刑,以法治宣传教育促进财产刑执行。(米彩霞 刘林静)

以长效机制保校园平安

  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以构建长效机制为着力点,深度参与“平安校园”建设,全力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法治化、信息化建设,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该院针对日常工作中公、检、法、教育、团委等部门对于“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和信息共享体系。同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检察官兼职法治副校长制度,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讲授专题法治教育课等形式加强普法宣传。今年以来,该院共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等系列法治宣讲活动20余次,向学校赠送法治书籍0余册。

  此外,该院聚焦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针对旅馆、酒吧、网吧等重点场所,以及未成年人文身、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重点问题,联合公安、法院、教育等有关单位开展排查整治,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相关主体责任单位进行反馈。该院还在全县中小学校园设立“检察官信箱”,公开“检察官热线”,搭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举报平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优法治环境。

  (郝志红 马迎晓)

律师阅卷做到“即到即取”

  “检察院实行律师预约服务后,办理阅卷业务更加便捷了!”来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阅卷的张律师笑着说。该院实行律师阅卷提前预约服务,提前为预约律师刻录电子卷宗,让律师阅卷做到“即到即取”。

  该院在案件管理中心配备专门接待员负责统一接收律师提出的各类预约、申请事项。接待员与案件承办人取得联系后,会在半小时内安排阅卷或给予回复,让来院律师“少跑腿”。该院还研究制定律师接待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律师接待程序、工作分流、回复时限、救济途径,不断推进办理事项标准化,规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同时,该院通过建立电话、   该院还主动会同县司法局、县律师协会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情况,向参会律师代表征求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加强检察人员与律师之间的沟通协调。检察人员与律师相互学习交流,促进共同提升。

  (曹思源 魏倩蕾)

扎实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今后,我一定要痛改前非,经常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不再鲁莽行事……”日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王某,在面对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检察官谈话时,懊悔地说道。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因邻里纠纷将邻居打成轻伤,被宣告缓刑。

  今年以来,临城县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严防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问题,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工作中,该院检察官通过随机抽查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工作档案,查看档案中的法律文书、矫正方案、矫正工作记录、思想汇报等材料是否齐备、记录是否完整,审核材料递交是否及时。检察官还通过查看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平台,对请假外出人员的行程进行检查,对外出人员的请假事由、请假期限、审批程序逐一进行检查,从源头上防止外出矫正对象脱管。为进一步细化工作,检察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心、谈话,向他们普及法律知识,确保矫正对象态度端正,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和疫情防控规章制度,确保顺利度过矫正期,尽早回归社会。对监督中发现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检察官当场向司法局(所)工作人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迅速整改,抓好整改落实。

  (许国婷 杨令昊)

临城县检察院举办“聆听英模故事 传承红色基因”主题教育活动。

临城县检察院检察长卜宁昭(左二)走访慰问贫困群众。

“我的工程款拿到了!”

  “检察院这么关心我们,真是太感谢了!”近日,案件当事人何某来到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表示感谢。

  何某是贵州省习水县人,年承揽了临城县某工程。工程完工后,何某却迟迟没能拿到全部工程款。年3月,何某将发包方等单位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相关单位支付何某工程款58万余元。同年8月,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发包方等单位无财产可执行,今年3月,法院终结执行程序。

  在临城县检察院今年组织开展的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检察官调取了县法院的部分执行卷宗,其中就包括该案卷宗。其间,何某前往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申诉。检察长带头办理此案,并主动向县委汇报案件情况,争取支持。

  工作中,检察官一方面调取了案件卷宗,核查该案中工程量完成情况以及工程款详细支付清单,并针对法院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另一方面,积极走访相关行政单位,调取相关资料。在调查中,检察官发现该工程在发包过程中存在借用资质,非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存在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形。临城县检察院向该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加强监管,维护建筑行业市场秩序。

  其间,该院检察长多次与何某面对面沟通,耐心倾听其诉求。同时,积极与法院、住建局等部门沟通,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议,促使案件当事人在律师的见证下达成协议,何某最终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工程款。

  (李记岭 刘景丽)

同堂培训凝共识

  近日,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并邀请部分律师代表,共同举办了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及捕后判缓刑、捕后判轻刑案件分析”为主题的同堂培训活动,扎实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见效,县监委有关人员参加活动。

  临城县检察院检察长卜宁昭从近20年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重大变化、诉讼模式转型趋势、强制措施功能定位等角度,深入解读了我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形成背景,并对该院近年来办理的涵盖盗窃、交通肇事、拒不执行判决、串通投标等犯罪类型的10件捕后判缓刑案件,逐案进行原因剖析,归纳总结具体原因,并就今后如何加强协作配合、改进办案措施提出建议。

  随后,临城县监委、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主管领导及律师代表,结合办案实践,发表了各自看法和意见。经过讨论,与会各方就进一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好地落实检监衔接等内容达成共识。(郝志红 张顺兴)

从对簿公堂到冰释前嫌

  近日,在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毛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检察监督一案的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毛某与赵某原系朋友关系,后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赵某将毛某诉至临城县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毛某支付赵某工程款12万余元。毛某不服,向邢台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邢台市中级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毛某的再审申请。随后,毛某以一审法院认定基本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原因向临城县检察院提出申诉。

  临城县检察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调阅了该案的卷宗,对案情进行详细梳理,并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发现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合同中的施工量与实际施工量存有差异,导致对工程款产生纠纷。检察官多方开展调查核实,调取了该工程的有关证据材料,并就其中问题咨询了相关工作人员,发现该案存在新证据,遂依法向临城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考虑到“案结事了”才是处理民事纠纷的最高目标,且当事人双方曾经是朋友关系,有着较好的调解基础,检察官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欲促使双方解开心结,达成和解。然而,当事人之间积怨较深,和解难度比较大。面对此种情况,检察官与该案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开展联合调解。

  通过检察官、法官多番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终于解开心结,冰释前嫌,达成了调解协议,矛盾纠纷最终得到了妥善化解。(刘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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