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庭审,可以扰乱法庭秩序,不行黔

                            

法院要闻

01

11月10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赴贵州省信访局,专门就涉诉信访相关工作情况开展座谈调研。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信访局局长庞鸿,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力等陪同。

02

11月10日,省法院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培训会,对年以来全省法院监督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对加强下一步工作进行学习交流。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唐林进行授课,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江波主持,省法院在家院领导、厅级干部以及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等参加会议。

03

11月11日,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唐林,省法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佘诚率队赴仁怀法院调研党建工作,观看了仁怀市法院党建工作宣传展板和党建工作视频,实地参观了党建展厅、党员活动室、图书馆等场所,召开调研座谈会,并赴茅台学院参观茅台集团警示教育馆。

04

11月12日,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唐林一行到习水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参观了习水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周其贵调解室、荣誉室、法官之家等场所,并召开座谈会,对下一步如何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05

11月10日至12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红梅到毕节市、六盘水市两地,督导深化“法治毕节”创建、开展以破产审判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助推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

06

11月11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力到党建联系点六枝特区法院开展调研,实地查看了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情况,与六枝特区法院第一支部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宣讲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效能等工作提出要求。

07

11月11日,省法院举办全省法院民法典第五期专题培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王丹就“民法典婚姻家庭若干问题的理解与适用”为全省三级法院作专题培训。

审判执行

01扫黑除恶

近日,雷山县法院依法审结了被告人龙某东、王某、王某锋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经一审审理查明:被告人龙某东、王某、王某锋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王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以送钱、吃请、送烟酒等方式拉拢、腐蚀,利用职权进行选择性执法,帮助王某某犯罪组织控制旧州燃煤运输行业,垄断了旧州镇燃煤销售市场,纵容该犯罪组织的发展壮大,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一审判决,被告人龙某东、王某、王某锋因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一年零六个月、一年零四个月,对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目前,该案已生效执行。

02刑事审判

▲11月12日,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危害铁路旅客人身财产安全案件,被告人向某某犯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经审理查明,年4月16日,被告人向某某翻墙进入株洲火车站偷爬上贵阳开往上海的K次列车,向某某趁被害人睡觉之际,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剪刀将被害人戴的黄金项链剪断后被发现,被害人丈夫起身追赶过程中,被告人手持剪刀,抗拒抓捕,致追赶的被害人丈夫左手掌受伤,后被告人用随身携带的火车车门钥匙打开车门跳车逃走。

▲近日,黔西南中院依法宣判被告人钟某文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年9月,钟某文采取制作虚假发货单、进货单、结算单等手段开具发票,其中进项税额合计多万元。该案经晴隆县法院一审宣判后,钟某文不服,向黔西南中院提起上诉。二审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原审法院根据钟某文认罪认罚的情节对其从轻处罚,量刑适当,但钟某文在事实和证据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提出上诉,是不认可认罪认罚的行为,不应再根据认罪认罚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0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11月9日,遵义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原告张某某等诉被告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遵义市人民政府不服征收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十二案,遵义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胡洪成、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王念桥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参加庭审。遵义市30余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全程参加庭审旁听。

▲11月12日,遵义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四川省某某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遵义市人民政府、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赵某某、周某某工伤认定及行政复议一案。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承东、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长林出庭参加诉讼。遵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新闻媒体记者、部分群众共计50余人参加了旁听。

04执行工作

▲11月8日,德江县法院与县公安局拘留所惩教结合,将强制执行与疏导教育“无缝对接”,成功执行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德江县泉口三某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与新昌县利某农苗木专业合作社(法人张某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张某超拒不履行义务,被德江县法院依法实施司法拘留。拘留期间,张某超思想情绪极其低落,管教民警发现这一情况后,协同执行局干警采取面对面方式,对张某超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和情绪疏导,最终,张某超主动与三某合作社达成还款协议,被德江县法院提前解除拘留。

▲近日,锦屏县法院在黎平、锦屏两地五个部门的协助支持下,执行干警两地来回往返二百多里,历经近三十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成功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送进拘留所。欧某拖欠农民工工资14万余元,并经法院多次联系沟通,仍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在调查中得知,欧某在此期间有工程款进账,但未向法院交纳用于履行义务,且仍表示没有钱支付。为此,法院立即决定依法对其拘留十五日。

05巡回审判

11月12日,黎平县法院把巡回法庭开进城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集中开庭审理4起危险驾驶案件,并当庭宣判。5名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一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三千元。5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借助巡回审理,法院干警通过现场摆放审判执行工作和扫黑除恶成果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发放宣传手册达余册。

中基层法院动态

1

11月10日,遵义中院举办党建业务培训会。

2

11月10日,毕节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

3

11月11日,黔西南州中院召开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会商座谈会。

4

11月12日,铜仁中院召开年度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

5

近日,部分省人大代表到安顺市镇宁法院视察工作。

6

近日,水城县法院开展“自觉接受监督”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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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正安县法院以“法官律师面对面,助推法律共同体建设”为主题召开第二期法官沙龙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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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荔波县法院开展“送法下基层暨《民法典》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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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阳市重大行政争议府院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政府召开。

法院故事

Q

旁听庭审,可以!扰乱法庭秩序,不行!

11月9日,印江县法院依法对一名扰乱法庭的旁听人员作出罚款元的处罚决定。

当日上午,印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同步直播)原告某房地产公司诉被告冯某、任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庭审活动开始前,书记员向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庭审刚开始不久,旁听人员冯某国就在旁听席上大声喧哗,审判员立即制止并告知:“庭审中,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对法庭审理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提出”,并告知了不遵守法庭纪律,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冯某国依然情绪激动,大吵大闹拍桌子,并对法官指手画脚,法官在多次训诫制止无效的情况下,责令冯某国退出法庭,冯某国不仅不予配合,还发出攻击法官的语言,致使庭审中断累计长达20余分钟,冯某国被司法警察带离法庭。

冯某国作为旁听人员,其行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印江县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冯某国作出元的处罚决定。

法官提示:法庭是法官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场所,庄重而神圣,在法庭内每个人都应对遵守法庭规则和法庭秩序,确保庭审高效正常进行。

(来源:印江县法院)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旁听庭审,可以!扰乱法庭秩序,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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