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吕某某、原审原告陈某某、被上诉人仁怀市综合执法局、被上诉人遵义市人民政府行政纠纷一案。遵义市人民政府市长黄伟作为被上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参加庭审,副市长刘晓杰、李莲娜、刘承东参加旁听。
年3月27日,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陈某某、吕某某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陈某某、吕某某不服,向遵义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遵义市人民政府经审查后作出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陈某某、吕某某不服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向习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驳回诉讼请求。吕某某不服习水县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撤销前述行政行为。
庭审过程中,在合议庭的引导下,诉讼参加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有序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辩论及总结陈述意见。庭审过程流畅、审理规范严谨、气氛庄严肃穆,切实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黄伟在最后陈述中表示,作为市长出庭应诉,是履行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也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制止违法占用土地,是政府义不容辞必须坚决行使的权力和义务。对本次案件中反映出来的其他历史遗留问题,各有关单位要举一反三、深入研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清事实、明辨是非,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同时,也要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的原则,既要严格执法,也要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经合议庭评议后,法庭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
市直有关部门和仁怀市政府负责人,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群众代表全程旁听庭审。
来源:遵义中院
原标题:《市长出庭应诉!遵义中院审理一起行政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