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吗?我的车停放在清泉镇沿河路路边,车内7万余元现金和香烟被盗,这小偷太猖狂了!请公安机关尽快将小偷绳之以法,早日帮我挽回损失。”
“喂,吗?昨晚我的车停放在搬运站处,车内各种小物品被盗了,请警方尽快将嫌疑人抓捕归案,提升我们老百姓的安全感。”
10月29日上午,浠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多起盗窃车内财物的警情,接到报警后,刑侦民警立即对现场周边展开调查取证,同时将警情向局领导报告,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局合成作战中心、关口派出所、洗马派出所等单位分析研判案情,并成立联合专案组对该类案件并案侦查,出重拳严厉打击,在各专业警种大队、派出所的积极配合下,专案民警充分运用智慧新警务手段,多警种联合连续作战,经对多起案件中嫌疑人残留的零星证据线索进行梳理,最终案发现场附近一辆嫌疑车辆进入民警视线。民警顺藤摸瓜,经过多日的连续奋战,锁定了三名嫌疑人的真实身份。
民警通过分析研判嫌疑人作案规律和轨迹路线,预判嫌疑人近期还要到浠水作案。11月17日晚6时许,副政委张腊平组织专案组十多名警力在嫌疑车辆进入浠水必经之路进行蹲守设伏,晚23时许,嫌疑车辆果然进入浠水境内,在刚到巴河大桥处时,被民警成功截停,当场将张某甲、张某乙、王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甲(男,21岁,武汉市新洲区人)、张某乙(男,20岁,武汉市新洲区人,有盗窃前科)、王某(男,19岁,武汉市新洲区人)供述10月28日晚驾车窜入浠水城区,采取拉车门试探车门是否上锁的方式连续作案6起,盗窃现金7万余元以及大量烟酒等贵重物品的犯罪行为。同时还交待用同样作案手法在鄂东南地区黄石、鄂州、黄州、团风等地作案十余起,累计涉案价值二十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甲、张某乙、王某三人已被浠水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警方提示:停车时,最好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停在有监控覆盖的区域。离开爱车时切勿将皮包、现金、手机、相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留置在车内,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车主要养成离车后锁门的习惯,并在锁好车门后拉一下门把手,确定车门锁死。
(来源:浠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