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习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习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登记单元,依据自然保护地管理或保护审批范围界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习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程寨镇、大坡镇、三岔河镇、杉王街道、同民镇、土城镇、醒民镇(采用三调行政区划)。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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