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首对习水七旬夫妻双双无偿捐献遗体

7月10日,71岁的杨永琼老人因病去世。遵照老人生前意愿,子女无偿捐献了老人的遗体。一年多前,杨永琼的丈夫薛余海也因病离世,同样捐献了遗体用于医学事业发展。这也是遵义市首对双双完成遗体捐献的夫妻。   3年前登记捐献遗体   薛余海和杨永琼过去一直在习水县工作生活。10多年前退休后,夫妻俩来到遵义城区,与儿子薛翔耀一起生活,偶尔也会回习水老家住上一段时间。   “父母是年的时候登的记。”薛翔耀告诉记者,年7月的一天,他接到父母从老家打来的电话,老人在电话里说出了捐献遗体的想法。薛翔耀听后有些惊讶,没过多久便回到习水与父母当面了解此事。   原来,老人在一次红十字会的宣传活动中,了解到捐献人体器官(遗体)的相关情况,于是萌生了捐献的想法。然而捐献的事必须得到直系亲属的同意,对于老人的想法,薛翔耀和姐姐薛建红最初都不太理解,更不希望父母一起捐献,这让他们觉得心里少了一种寄托。   “父母觉得这种方式简单、节俭,同时也很有意义。”薛翔耀说,父亲曾当过兵,他觉得自己退休后医疗花费很多,国家给他报销了不少费用,而他这辈子却没为社会做出多大的贡献,所以希望死后能够做这样一件善事,以此回报社会。   两位老人的坚持,让薛翔耀和姐姐转变了态度,最终选择尊重父母的决定。不久后,两位老人一起来到当地红十字会,填写了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约定离世后将遗体无偿捐献给祖国医学事业。   帮父母完成生前约定   完成捐献登记后,薛余海时常给家人说起此事,嘱咐薛翔耀如果自己离世,一定要遵照他的意愿来办。   年5月10日,71岁的薛余海由于呼吸衰竭抢救无效,医院离开人世。根据父亲生前的意愿,薛翔耀在遗体捐献确认表上签了字,父亲成为习水县实现遗体捐献的第一人。   今年过完春节,杨永琼被查出直肠癌晚期。7月10日,杨永琼离开人世,在红花岗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薛翔耀捐献了母亲的遗体。至此,薛翔耀帮父母完成了生前的约定。   “入土为安是中国几千年的一种传统,我觉得现在时代在进步,有些东西也可以适当地改变一下。”薛翔耀说,因为父母的决定,他对人体器官和遗体的捐献有了新的认识,并且自己未来也可能做出这样的选择。   遵义市首对遗体捐献夫妻   “薛余海和杨永琼是我市首对实现无偿捐献遗体的夫妻。”红花岗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钱杨告诉记者,二位老人的善举,对我市的医学事业有很大帮助,他们的行为也是“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的一种体现。   近年来,红花岗区红十字会在全区范围内多次开展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的宣传活动,使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了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的相关情况。年,红花岗区红十字会联系遵义市红十字会、医院等单位,搭建了医院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工作联络站,以确保相关信息能得到及时沟通,帮助捐献志愿者完善相关手续,最终完成捐献心愿。   据钱杨介绍,五六年前,来到红花岗区红十字会咨询捐献事宜的人每年不过10多人。如今,每周都会有市民通过电话或者上门的方式前来咨询。截至目前,已有63人通过红花岗区红十字会进行了捐献人体器官(遗体)的登记。同时,红花岗区红十字会也见证了12例遗体捐献和1例器官捐献。   记者从遵义市红十字会了解到,近年来,我市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工作成效显著,为拯救生命,传播爱心、促进社会文明,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推动了医学事业的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例器官捐献及22例遗体捐献。     来源:遵义晚报

编辑徐春燕

编审郑德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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